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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督促4类单位为职工缴存公积金发布时间:2008-10-03 03:13:25 来源:新浪网 作者: 浏览:0 评论:0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记者黄振琳报道:昨从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年内,武汉市享受公积金政策的职工有望增加10万人,同时将重点督促新建企业等4类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据介绍,该中心将委托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的省分行所属网点,重点将以下4类企业的员工纳入公积金体系,包括开发区内的新成立企业;招商引资进入我市但尚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大型企业;国有企事业单位,及民营、私营企业中未参缴的聘用制、合同制职工;长期欠缴、漏缴的单位,尽快促其激活或恢复缴存。 根据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将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声明:本站登载此文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绝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评论】 【收藏】 【关闭】 【打印】相关文章链接无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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